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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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2X7/2025-5553396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5-09-3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文件依據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五章就業援助第四十條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制定專門的就業援助計劃,對就業援助對象實施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本規定所稱就業援助對象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渡綎|省就業促進條例》第五章就業援助第四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對下列登記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一)女性四十周歲、男性五十周歲以上的人員;(二)城鎮零就業家庭。
2、對象范圍
(一)女性四十周歲、男性五十周歲以上的人員;
(二)城鎮零就業家庭;
(三)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四)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七)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九)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3、申請條件
個人
4、申請材料
(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2)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申請人與子女的戶口本。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或《離婚證》;喪偶的還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材料;
(3)“城鄉雙零”家庭成員,所在社區公示材料;
外地戶籍人員除根據以上情形提供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居住證》。
5、辦理流程
現場辦理
6、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7、辦理地點
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人社窗口
8、辦理結果告知方式
現場及時告知
9、咨詢電話
0533-4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