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市場監管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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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6132/2026-2026148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3-06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博山區市場監管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 開 依 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一級目錄 | 二級目錄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 請公開 | |||||||
1 | 決策 | 政策法規 | 部門文件 | 本部門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本部門印發的除規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開的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2 | 建議提案 |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 |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答復。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3 | 政協委員提案辦理 | 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答復。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4 | 機構職能 | 機構職能 | 領導分工;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時間、辦公地址、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信息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5 | 財政資金 | 年度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情況 | 本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及說明,上年度“三公”經費決算及說明。(由政府網站鏈接到《淄博市預決算公開平臺》)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財預〔2016〕143號)。 | 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淄博市預決算公開平臺 | √ | √ | ||||
| 6 | 行政權力 | 權責清單 | 集中展示經清理確定的本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總目錄表;本部門權力總目錄、分目錄,分表及流程圖,權力事項廉政風險點情況一覽表;經清理確定的取消的權力目錄、下放的權力目錄、轉變管理方式的權力目錄、承接的權力目錄、凍結的權力目錄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5〕2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7 | “雙隨機一公開” | 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信息,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 | 檢查及查處結果作出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 | √ | |||||
8 | 網上政務服務 | 公開辦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務事項辦件結果、企業及個人全生命周期事項辦理指南、流程、過程結果查詢等信息(通過鏈接到山東省政務服務網實現)。 |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其他:山東省政務服務網 | √ | √ | |||||
9 | 重點 領域 信息 公開
| 公共監管 | 食品藥品安全 | 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17修訂版)。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其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 | √ | ||
10 | 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17修訂版)。 | 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其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 | √ | |||||
11 | 開展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專項整治活動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17修訂版)。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其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 | √ | |||||
12 | 按要求定期公開食品監督抽檢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17修訂版)。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13 |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信息;食品用藥安全宣傳活動時間、地點、形式、主題和內容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14 | 食品安全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保障、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熱點問題落實情況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15 |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訴舉報的途徑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16 | 回應 關切 | 回應 關切 | 主動回應 | 公開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社會熱點,以及人民群眾辦事的堵點痛點等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新聞媒體采訪、轉載新聞媒體正面宣傳報道以及針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重點事項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按規定及時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17 | 互動回應 | 在收集分析研判輿情的基礎上,針對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群眾投訴咨詢問題的互動回應、回復處理內容。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按規定及時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18 | 監督 保障 | 監督 保障 | 公開制度 | 政務公開主動公開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務輿情回應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制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政務公開發布協調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政策解讀制度、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制度、政務公開投訴舉報制度、政務公開考評制度、政府開放日制度、政務公開監督員制度等相關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