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專家解讀|《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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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51964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5-11-17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解讀人:博山區統計綜合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科科長王榮業 聯系方式:0533-4110182
近日,博山區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方便公眾理解文件,現邀請在農業普查方面有豐富經驗的博山區統計綜合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科科長王榮業解讀如下。
問:什么是農業普查?
答:農業普查與經濟普查、人口普查同樣都是國家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它是按照國家規定的統一方法、統一時間、統一表式和統一內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員直接到戶、到單位訪問登記的辦法,全面收集農村、農業和農民有關情況,為研究制定“三農”政策、推動鄉村振興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通過普查,能夠建立完備的普查對象信息庫,為常規統計調查提供基礎,確保農業農村統計在普查之后能持續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統計數據服務。
問:農業普查什么時候開展?具體時間安排?
答:農業普查每10年開展一次,尾數逢6的年份為農業普查年份,本次為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以下簡稱“四農普”)。本次普查擬分為四個階段進行,一是準備階段,時間為2025年至2026年,主要是組建機構、制定方案、開展宣傳、人員培訓、清查摸底等前期工作,為普查登記做好準備。二是現場登記階段,時間為2027年1月至5月,正式入戶開展普查登記,并做好數據上報、比對復查等工作。三是數據處理及發布階段,時間為2027年6月至12月,根據現場登記階段獲取的數據,開展事后質量抽查,審核匯總并發布普查主要數據等。四是資料開發應用階段,時間為2028年至2029年,包括建立普查數據庫,編輯出版普查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等。
問:與“三農普”相比,本次普查手段有什么新變化?
答:在精準測量農作物播種面積和設施農業狀況等應用場景時,積極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和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提升普查的數智化水平;采取全面普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長表與短表相結合的方法,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質效,減輕了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廣泛應用行政記錄,加強普查資料開發利用,實現普查數據的共治共享。
問:普查資料會不會泄露個人隱私或企業商業秘密?
答:不會。普查過程中,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對在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以及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也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對普查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并予以通報曝光。
問:普通農戶應如何配合農業普查工作?
答:依法配合普查是每個普查對象的義務,正式普查登記開始后,普查員會主動上門登記普查資料信息,普通農戶完成普查登記流程需要半個小時左右,請耐心回答普查員的問題,提供完整、真實、準確的信息填報普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