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文稿解讀:《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博山區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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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18849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5-05-06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政策解讀單位:博山區司法局 聯系方式:0533-4181746
2025年4月29日,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公布博山區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全面落實重大決策程序制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也明確提出要“推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公開制度”。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增強政府決策的計劃性和科學性,同時充分考慮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對公共利益和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等因素,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出臺2025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二、遵循原則
一是科學決策,尊重客觀規律,運用科學方式,使決策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
二是民主決策,堅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是依法決策,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正確履行法定職責。
三、編制過程
2025年2月,博山區司法局起草《關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建議項目的通知》,向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征集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建議項目,共收集到建議項目2件,均符合《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按照《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經論證研究,確定將區文旅局提報的“博山區琉璃產業發展規劃(2026-2035年)”列入決策目錄草案,并通過區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充分聽取意見建議。4月19日,《目錄》經2025年第4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經報請區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四、主要內容
一是文件提出對列入目錄管理的事項要嚴格依據規定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對每個程序的具體要求進行了詳細闡述。
二是通過向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征集,確定1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納入2025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具體為《博山區琉璃產業發展規劃(2026-2035年)》,承辦單位為區文化和旅游局,主要內容為立足博山琉璃發展歷史和產業現狀,明確琉璃產業的發展定位、發展目標和總體思路,系統謀劃產業發展路徑,進而提升產業整體效益,推動博山琉璃成為國際知名文化產業品牌。
五、推進措施
一是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相關要求,認真做好決策草案擬定工作,嚴格履行各項法定程序,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按時完成。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二是因法律、政策調整等因素需要調整目錄事項的,相關責任單位要及時組織論證研究,并提出增加或調整建議,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嚴格履行程序,經批準后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