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自然資源局關于規范非法占用土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自然資源局
發文字號
博自然資發〔2022〕22號
索引號
11370300004218728E/2022-5251206
統一編號
BSDR-2022-011001
成文日期
2022-06-22
發文日期
2022-06-22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失效
博山區自然資源局
關于規范非法占用土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通知(試行)
博自然資發〔2022〕22號
局屬各單位、各自然資源所、機關各科室:
為深入貫徹《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魯政發〔2022〕3號)的提出的“堅持行政處罰寬嚴相濟”的要求,進一步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有效提升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魯自然資規〔2021〕1號)的相關規定,我局以規范非法占用土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為試點,將省廳規定的相應處罰裁量標準進一步細化,經局黨組同意,現予以印發。
本通知自七月十五日起施行。若在試行中發現問題,請各單位及時提出。本通知有效期為兩年。
博山區自然資源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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