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簡明問答:《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博山區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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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11F/2024-5498471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4-12-27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司法局 |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規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廉政建設,近期我區出臺了《博山區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問:《辦法》出臺的目的是什么?
答:主要目的是為適應政府投資審計轉型的需要,更好地突出審計工作重點、明確各方主體責任和法律責任,保證我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高質量發展。
問:《辦法》出臺后,對審計時限有哪些要求?
答:《辦法》第二十條對建設單位向區審計部門提請工程結算審計的時限和區審計部門完成審計項目的時限分別做了進一步明確。明確審計時限,一方面有助于督促建設單位在完成結算初審后按相關時限要求積極向區審計部門提報審計,極大避免了以往審計項目中存在的工程橫跨年度長,管理人員流動性大,資料留存不完備的情況。另一方面明確了區審計部門完成審計項目的時限,有助于妥善處理時間、進度、質量三者關系,科學合理部署項目計劃和實施時間,確保了審計項目有條不紊、銜接有序。
問:《辦法》主要變化有哪些?
答:一是2021年10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增加了審計機關“對其他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的職能,《辦法》根據上述要求對實施審計的事項范圍做了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二是《辦法》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增加了“融”字,同時對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的范圍進行了明確。三是近幾年我區在城市基礎建設、民生工程、園區方面的投資增幅很大,如雨污分流工程、熱力管網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學校建設、醫院建設、園區建設等工程項目,單個項目投資數額較大,為有效利用有限的審計資源,《辦法》將投融資審計的重點項目限額由4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問:為保障《辦法》落實落地,區審計部門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為落實好新修訂的新《辦法》,區審計局將積極做好宣傳培訓。對政府投資建設相關方進行廣泛宣傳,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專題業務培訓會,讓行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正確把握新《辦法》核心要領。
政策解讀單位:博山區審計局 聯系電話:0533-4110278